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宴酒席收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婚宴酒席收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红包、婚礼份子钱需不需要考虑税务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是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那么首先需要判断的是红包及婚礼份子钱是不是属于偶然所得,这又涉及几个问题,红包的派送方是谁?是企业给员工派发的红包还是个人向个人派发的红包?红包的金额是多少?红包的派发目的是什么?婚礼的份子钱总金额多少?接收婚礼份子钱的赠与及赠与对象是谁?如果这部分资金已经超过一定的巨大金额,且是有利益驱动,比较企业为了企业利益赠送给官员的红包及婚礼份子钱这不是收税的问题,而是犯法的问题,其次,如果红包及婚礼份子钱都属于正常的偶然所得,这个金额如何上报税务,如何征收?如何操作?事实上我们国家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针对这个问题,从法律上探讨,现阶段只能停留在理论阶段,相关的法律执行并不是很规范与实际,起码在我国老百姓的现实生活当中,暂时没有听说对红包及婚礼份子钱进行个人所得税进行征税的案例,
第二,从中国习俗角度来分析,讲到中国人的红包那就是五花八门,开工红包,生日红包,白喜包,诞生红包,搬迁红包,压岁红包,只要有个红白喜事都能和红包挂上联系,发红包和收红包已经成为中国人过年过节庆贺的一种民族方式,要把这个与个税牵扯在一起实在不妥。也的确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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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份子钱算不算个人收入?该交税吗?
谢邀。彩礼、份子钱应该算个人所得,只是没把这一块纳入个税征收范围。
目前个人所得税主要包含:薪资所得、租赁所得、股票收入、个体收入、房屋交易所得、偶然所得(彩票、中奖所得)等,这些被列入了个税征收范围。
个人认为彩礼、份子钱是传统习俗,俗称人情债,礼尚往来,也不应列入个税范围,你收了别人份子钱,以后也得随份子呢,彩礼钱也不是收多少拿多少吧,还得陪嫁呢,不可能什么都不陪吧。
有些地方陪嫁款还比彩礼多呢。小编主张份子钱应该是谁出钱办酒席谁收份子钱,这样更合情合理,彩礼和份子钱更不应盲目攀比,变成搞排场,奢侈浪费,不要让这些传统人情交往礼,变成家庭沉重负担。
谢邀!彩礼、份子钱不能算个人收入,更不该交税。
彩礼是男方对女方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予。是不能收税的。份子钱是亲戚、朋友在日常生活中相互关爱和支持赠予的礼金。也不能收税的。
人间人情钱支出的时候你扶值了多少?为什么要交税?有法律依据吗?我说你爹妈死的时候留下的钱和财物全交上税。可以吗?向前看,什么不要脸的话都说得出口,得民心吗?得民心得天下,失民心失天下。历以来的见证。
你觉得结婚时女方的陪嫁应不应该缴税?
不应该,不要把什么事情都当成买卖,那么的商业化,婚姻是美好的,不要去给人家添堵,从古至今或者将来,都不会有税,因为这是父母爱孩子,一点点的经济支持,而不是像遗产税那样太多的赠予,而且彩礼也是一种习俗,多与少都不是特别的重要!
为什么房产证写两人名字要多交?
房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如果两人名下均无房则不需要多缴纳,缴税标准按照房屋上次交易年限及购买人名下房产套数征收。
1、婚前房产一方加名字要交税,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加名字的人须缴纳1%-4%不等的契税。
2、原房产证拥有者须缴纳房产价值50%部分1%的的个人所得税;房产证不满两年需缴纳5.6%的营业税;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同时,营业税、所得税、契税等征收基数按交易部分的评估价征收。
3、婚后房产一方加名字无需交税,对于房产证上为夫妻一方姓名,想将另一方姓名加上去的情况,夫妻双方只需要同时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将夫妻另一方姓名加在房产证上,办理过程中只需要交纳80元登记费,5元贴花费、25元制图费,并且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款。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宴酒席收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宴酒席收税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