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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住院期间两个舅舅每人只拿出了5000块钱,其余的费用全部由我出的,这样子合理吗?
首先,我要为题主你大大的点赞,你身为外孙,又如此深明大义,实在了不起!你的外婆定会为有你这样的外孙而由衷高兴!你的妈妈定会为有你这样的儿女而倍感欣慰!
题主的题意很清楚,外婆脚骨折,须四万元左右的治疗费用。当前的情况是,外婆育有二儿四女,其中题主的母亲是老大,外公早年去世,当前一个舅妈和一个姨也已去世,另外的两个姨家庭条件较差。原计划两个舅舅每家出一万,两个姨家因经济条件差不要求其出(两个姨原准备尽能力凑个3000元以尽孝心),剩余的由题主负担。
可实际情况是,两个舅舅每人只出了5000元,其余的都是题主负担,因此题主认为不很合理,两个舅舅应该多出点。而两个舅舅家,其中一个舅舅家的舅妈已过世,其家中有些困难,而另一个舅舅家的舅妈则很较劲,认为"要出两家一样的出,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最终导致两个舅舅家每家只拿了5000元钱,这可苦了题主,一家要负担三万元左右的治疗费用,且是为外婆的脚伤负担。
在这里,我要大声说声:题主大可不必为此而苦恼,人在做,天在看,你的善举、你的孝心老天已记于心,好人定会一生平安!
说实话,根据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嫁出去的女,似瓢出去的水,男儿才是家中的根脉,是传后之人,家中父母的生老病死,均应由家中男儿挺承,出嫁的女儿只有尽心尽力的份,没有本份分担的责。
因此,外婆的脚伤治疗费用应由两个舅舅分担,作为嫁出去的女儿没有应当分摊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外孙辈就更在份外,只要尽心的去看看外婆、照顾照顾外婆就已尽到了外孙辈的责任和义务。当然,现在是新社会,男女都一样有孝敬父母、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也不再排除女儿的责任和担当。
不同的人,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能力、不同的条件。因此,在处理事情上,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而为,不能事事都必须"一碗水端平"。比如题中的舅妈,明知另一舅舅家因失去了"当家人"而生活而点拮据困难,却硬要比对着来出医药费,"多一分不出,少一分不少",这缺少的是一份责任和担当,欠缺的是一份爱心和孝心,实不可取。
确实,帮是情份,不帮是本份,没有人会拿着刀子拿着枪逼你出钱出力,在人在做天在看,公理自在人心。可人心都是肉长的,见人都有三分义,何况还是自己的长辈、自己的亲人?
当自己的长辈、自己的亲人有难需要出手相助时,应该凭着自己的良心和条件,毫不犹豫的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因为你的孝心和爱心,代表的是你的格局和修为,是为人处世受人敬重的根本。
外婆住院两个舅舅都出5000元,其余费用都由你来承担!从道义上说是不应该的。
因为舅舅是外婆的儿子,是合法的监护人,所以舅舅有应该承担外婆住院的一切费用。其姨姆、阿姨都属直线监护人都应承担责任和支出费用。
但是作为外甥(女)你孝順也可以替舅舅承担一部分费用,这也是天真地义的,两者沒有矛盾。
但是舅舅没钱或逃避责任,把后继的钱推给你来支付是不成立的,至少也要通过协商或借或代付来解决,这才是合理的解决办法!!!
对于这类问题,即要依法,也要讲情。
①外婆有病应由她的子女们和你外公分摊费用,但也要考虑几个子女和外公的经济状况,由亲属们协商解决,也包括你的母:。
②你是孙辈(内外孙同等)按理没有你的事,但你也可以替你母亲尽义务。
③如果上述亲属确有实际困难,而你这个孙辈经济条件许可,多出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④在社会上,无血缘关係而出资帮助别人的好人好事也不少,更何况是你的外婆呢。
家庭问题的处理我认为法、理、情都要考虑。
外行说话,供参考。
看了你的自述的情况介绍,因你外婆患病住院治疗费用的分摊而遇到的扯皮事情而感到同情。你是个明事理(通情达理),懂体谅人的一个外甥。问题的症结发生在其中一个舅妈身上,这个工作只能依靠你多做舅舅的工作,让他明白做为一个儿子所应担当的责任。你可反问他,外婆的家产以后在子女继承上的份额,也参照目前外婆治疗费用的分摊比例,谁尽的义务多,谁获益大?请不要推卸赡养父母应尽的职责与有违公序良俗而怡笑众人。
绝对不合理,但关键看你老妈的态度。现在大部分女同志是扶弟魔,本着血缘关系即使结婚后对娘家的事仍然非常上心,更不用说娘家妈生病住院了。
你是孝子,你老妈认为你应该出,就是绝对合理的。一切以你老妈为标准来衡量就可以。
当然,不知道医院费用多少,单就你可以负担的起说明你是能行人,你骄傲吧。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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